关于对州人大九届三次会议第2024005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吴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很好,符合当前我州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要求和需要。收悉您的建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在局党组会议上进行研究和讨论,对建议内容予以汲取和采纳。我局主动与会办单位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和州财政局对接商议,力争将建议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实现“两不一无”的工作目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社区矫正体制机制。依法建立了州、县(市)、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坚持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各县(市)依法设置具有独立执法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按照司法部标准建设社区矫正中心,构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一局一中心”格局,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合法化、专业化建设。

(二)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培训,今年以来,州社矫局每季度召开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调度会议,分层次开展了《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培训和县(市)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二是建立“五个一”的动态分析及研判制度,即每日一巡查、每周一报告、每月一分析、每季一调度、每年一检察制度,实时掌握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和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形成了检察监督常态机制;三是依法落实监督管理各项任务,实施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依法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检查;四是以规范档案和工作台账归档、整理、移交、查阅、保管及电子档案为抓手,建立了常态化的档案和工作台账质量评查,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过程的规范性,提高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把评查与执法水平结合起来,倒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升能力,规范执法,以评查促工作,做到知识水平与实践操作技能双提高;五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核查手段,州社矫局利用恩施州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信息全面覆盖、共享的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每季度通报恩施州社矫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三)加强社区矫正科技保障,提高矫正效率。恩施州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已运行三年多,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监管教育平台,缓解了恩施州社区矫正任务繁重、警备不足的问题。州社矫局广泛征集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实现了从调查评估、接收入矫、分类管理、业务审批、日常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和智能监管。目前完成升级的系统运行状态良好,为我州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科技保障。

(四)落实资金保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从各县市报送近两年的社区矫正资金保障情况,我州社区矫正经费已根据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500元/人/年保障到位,后续还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度追加预算。

(五)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提升持证社工队伍建设水平。我州投资建成了首个州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该基地集服务、管理、教育功能为一体,为社工人才提供了提升业务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平台。组织个性化辅导、开展了能力培训、志愿者培训、社会组织骨干培训等活动,收效良好。同时,州司法局联合州委人才办广泛宣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信息,鼓励引导群众参与考试,并提供免费的考前辅导培训,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和考试通过人数逐年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人数激增,呈现“两快一缓”态势,社区矫正人数总量快速上升。由于我州地理位置处于偏远地区,就业岗位较少,无业或待业人员基数大,长期无业或无固定工资收入,加之互联网技术普及,新型网络犯罪高发。

(二)工作人员配比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全州司法工作人员305人次,全州机构人员配比超15人次的有8个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人员数量不够。其中,专职人员能力素质与工作要求不匹配,法律专业背景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关联专业人员缺乏,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专业人才十分稀缺。

三、下一步工作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全州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确保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合法,全面准确执行《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的权责清单。

(二)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服务方式,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以专业的知识、规范的管理、良好的形象监督管理在矫对象,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教育、公益活动、帮扶等环节的制度,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全时段、动态化监管,真正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三)健全完善教育帮扶工作机制。争取人社、就业等部门的支持,针对有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就业。针对极度困难对象,引入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帮助他们的生产生活。请求团委、妇联等部门关注关心未成年、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婚姻家庭等问题,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四)推动社区矫正中心“三化”(规范化、精准化、智慧化)建设。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是省社矫局的重点考核事项,我们要在全面提升我州社区矫正“三化”水平上下功夫,不断强化贯彻安全稳定工作的执行力、矛盾问题的发现力、风险要素的管控力、突发事件的处置力。

恩施州司法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