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第2024009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傅浩、肖刚清、蔡红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研究制定土地山林权属争议、预防化解工作指引的建议》(州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095号)收悉,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州土地山林权属争议预防化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办理中,涉及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案件占比一直较大,制定工作指引,能够指导和帮助确权部门、复议机关规范处理此类纠纷,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妥善解决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你们提出的建议十分必要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按照州政府的安排,现由我局牵头负责对此建议案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建专班。我局高度重视,为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制发了《州司法局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提出了答复措施得力、措辞得当以及代表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须达到100%的工作目标,并在时间安排上进行了周密部署、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了严格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及时成立了建议案办理工作专班,明确由张俊副局长主管、行政复议科承办。工作专班组建之后即认真组织研读、学习、讨论了建议案内容,制定了办理工作计划,迅速启动了建议案办理工作。
二、开展调研,有的放矢。为确保出台的工作指引具有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工作专班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工作。一是工作专班结合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到全州八个县市查阅案卷,开展座谈,了解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案件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难点,针对各县市反映的问题列明清单,有针对性地梳理对策措施。二是组织召开州法院、州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州林业局等会办单位会商人大建议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邀请州人大代表进行指导,明确了各会办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间,及时对会办单位的意见进行了梳理汇总。三是在行政复议机构系统内征求意见,组织开展两期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将初步拟定的《土地山林权属争议、预防化解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反复征求意见,并着重征求了长期办理土地山林确权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各类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并汲取采纳,不断对《工作指引》进行修改完善。调研中,我们积极从基层政府发现工作成果,将宣恩县椿木营乡、利川市司法局在长期土地确权中形成的一系列工作经验进行了吸纳。在办理人大建议案中,结合各位代表的宝贵指导意见,我们始终本着“要将该工作指引制作成类似一本工具书形式,能够回应基层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复议、法院等办理办案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的基本原则,目前,《工作指引》的初稿已基本形成,分为调处权属争议的程序、确权的主要规则、调处权属争议的主要方法、制作处理决定书的注意要点等主要内容。为了让《工作指引》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我们还汇集了一些处理确权争议的经典案例,收集了相关文书模板及常用的法律法规目录。该初稿形成后,我们将再次征求州法院、州自建局、州林业局等单位的意见,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州人大代表、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的定稿,拟于今年内印制发放。
三、完善机制,确保实效。恩施州的山林土地确权案件在行政复议案件中长期占较大比例,在新复议法实施后,恩施州的行政复议案件呈现翻倍增长,此类纠纷仍较多且复杂不易化解。该《工作指引》必将给予基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复议机关、法院系统等单位更多的指导,统一执法尺度,从源头上防范此类案件的增长,从程序上规范此类案件的办理,也给予工作人员在处置化解此类行政争议上更多指导和帮助,更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我们将在《工作指引》出台后,完善行政复议工作配套机制,强化对指引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对山林土地案件确权案件形成跟踪机制,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工作指引》复盘案件,确保《工作指引》取得实际效果。
诚恳的感谢州人大代表对我州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理解支持,你们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给予极大的激励和鞭策,相信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下,我们的工作能够再上台阶,法治政府建设更有成效。
恩施州司法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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