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2020年度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按照恩施州督发〔2020〕9号文件《州督查考评办公室关于交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场督查反馈意见,总结分析今年我局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在坚持以往好做法、好作风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在办理环节上下功夫,见成效,并全部于10月底前办理答复完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共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9件,其中主办件4件、会办件8件,州领导领办重点提案2件。
人大代表建议3件,分别为: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健全与完善的建议、关于立法保护土家族、苗族、侗族传统节日,促进恩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建议,张俊副局长为责任领导;关于制定出台《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若干规定》的建议,谷元桂副局长为责任领导。
政协提案9件,分别为:关于加强帮扶和安置刑释人员工作的提案、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专业化建设的提案、关于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治理功能的提案、关于解决基层法院审理超期问题的提案,陈世锋副局长为责任领导;关于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的提案、关于帮助民企规范用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张俊副局长为责任领导;关于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提案,副县级干部李启佑为责任领导;关于尽快出台《恩施州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细则》的提案、关于改进我州律师会见工作的提案,谷元桂副局长为责任领导。
州领导领办重点提案2件。分别为关于加强帮扶和安置刑释人员工作的提案、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专业化建设的提案。
二、建议、提案完成情况
1.关于加强帮扶和安置刑释人员工作的提案。这是州委柯东海书记领办的重点提案,今年4月至5月,州政协副主席刘晓冰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来凤县、恩施市开展调研,先后召开座谈会3次和院坝协商会6次,走访“两类人员”16人,收集意见建议141条。6月24日,州政协召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专题协商座谈会,柯东海书记参会并就提案办理提出要求时指出:“一是要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前介入,提前帮扶,将工作前移;二是要转变思维,整合资源,司法所要从“我来干”到“我来组织干”。三是要管理方式要精细、精准,队伍建设要向专业化、职业化、信息化的队伍发展。四是要人社部门要搞好就业服务,就业培训;财政部门对经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要通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计州、县(市)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向省厅报告,把困难当办法;民政、住建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保障工作;卫健部门统计好服刑以后精神病的情况;帮扶要帮到点子上,从对象出发(妇联解决单身问题等)。五是要回归工程,整合相关部门、政策,做到一人一方案:首先心理回归,心理复位,行为矫正;家庭单元,没有家庭的要组建家庭;社会层面要让其自食其力,就业有收入,有产业。
根据专题协商座谈会的要求,州司法局以“三转两创”活动(转观念、转作风、转方式、争创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为载体,开展业务大比拼、组织队伍大培训,先后组织队伍整训8次,培训3000余人次;同时,研发上线了恩施州社矫监管平台;争取州委政法委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纳入全州七类重点人员管控范畴,纳入平安建设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督查范畴;目前正在草拟《安置帮教工作责任规定》、协调州公安局建立刑满释放失联人员协助查找工作机制。
2.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专业化建设的提案。这是副州长孔发阶同志领办的重点提案。针对农工党恩施州委提出的提案,州司法局第一时间向孔州长汇报,根据领导“要加强人民调解员专职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确保人民调解真正发挥作用”的指示精神,州司法局正在以“公法三进”活动为抓手,开展旅游纠纷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协调州财政局联合出台《恩施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拟于12月召开新时代人民调解“易满成工作法”推进会,推动建设专业化、专职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建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四定”工作机制,对每一件提案办理工作都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领衔办理、承办科室具体落实、代表委员全过程参与监督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格局,确保件件有人办理,事事有人落实。
2.建立工作台账。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将所有建议、提案登记在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每一宗建议提案的具体承办人,制定交办安排表,详细登记办理进度、会签单位意见、委员意见、办结时间等,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台账,全面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有效避免了漏办、滞后、超期等现象的发生。
3.加强沟通协商。为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要求,提高办理工作满意度,我们做到在办理前主动联系,深入了解准确把握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办理中积极沟通,全面系统汇报有关情况和办理进展,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对于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诚恳地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
4.严格把关答复。我们安排专人负责对答复意见进行初核,并严格按发文程序呈送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阅批、修改,直至最终审定;在正式发文环节,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公文格式制作正式公文,并安排具体承办人呈送或电话通报各位代表、委员,避免漏送、错送等现象。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州司法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通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解决和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也暴露出我们的工作距离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为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服务。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努力促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深化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深化“四定”工作机制,确保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
二是重视沟通协作,完善联动机制。通过“走出去”上门拜访、“请进来”当面座谈、“跑下去”实地视察等多种方式,让建议人、提案人共同参与办理过程,确保答复内容的全面完整。
三是重视跟踪落实,加大督办力度。加大全程跟踪督查力度,掌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度,努力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
恩施州司法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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