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华源法律服务所:
你所申请变更地址的相关报批材料已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137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你所执业场所由原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01号变更为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15号1层101。
恩施州司法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