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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宣恩县华源法律服务所变更地址的决定


宣恩县华源法律服务所:

你所申请变更地址的相关报批材料已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137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你所执业场所由原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01号变更为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15号1层101。

恩施州司法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