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2025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省司法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州实际,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以下称两公律师)2025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考核范围及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经省司法厅审批并颁发工作证书的两公律师,参加2025年度考核。
考核工作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两公律师考核流程
两公律师所在单位重点从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开展考核工作,提出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意见。
两公律师年度检查考核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考核评议、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网上申报
两公律师于4月30日前通过“湖北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登录个人账号,确认基本信息,在附件栏提交湖北省公职(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盖章)和律师工作证扫描版。登录方式如下:网址http://119.36.213.177:9784/telentManagenew/login.html或可直接登录“湖北省司法厅官网”首页最上角点击信息平台入口进入,点击最右边从业人员的律师窗口,账号为两公律师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二)所在单位考核评议
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应对本单位两公律师进行评议考核,于5月20日前通过“湖北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单位账号,评定考核等次。
(三)备案确认
网上备案确认工作完成后,州直两公律师所在单位携带两公律师工作证及本单位两公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到州司法局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县(市)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将两公律师工作证及本单位两公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交由主管县(市)司法局,由县(市)司法局统一交由州司法局盖章。
注意:2025年12月份发证的两公律师需要完成个人申报、单位考核评议两项工作,不需要现场盖考核备案章。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落实考核要求,参考以上时间节点,按规定进行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质量。
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及各县(市)司法局要做好本单位、本地两公律师清理工作,凡不在单位、本地正常履职的两公律师,要及时依法进行注销。
联系人:刘倩 联系电话:0718-8229641
联系地址:恩施市金子坝街道金龙社区金龙大道148号(华家湾办公区E座502)
附件1.两公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2.湖北省公职(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恩施州司法局
2026年4月1日


鄂公网安备422800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