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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巴东县阳光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人的决定


巴东县阳光法律服务所:

你所申请变更合伙人的相关报批材料已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137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你所原合伙人黄在军退出合伙。

恩施州司法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