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法治恩施

建始县创新推行行政复议繁简分流 行政争议化解驶入“快车道”


(通讯员 王淼 吴龙杰)今年以来,建始县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目标,积极探索并推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配套完善调解和解与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新制定的《建始县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规定》,建始县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将根据事实、法律关系、社会影响等因素,科学划分为简易类、一般类、重大复杂类三种类型,分别适用不同的审理程序、时限和审查重点,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速调速决”。同时,《建始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坚持“调解优先、全程调解”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争议化解渠道。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建始县还同步推进了《建始县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该意见旨在建立健全系统化、规范化的内部纠错机制,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对自行发现或经外部指出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主动、及时启动纠正程序,将“主动发现问题、主动纠正错误”制度化、常态化。

这一套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组合拳”,不仅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争议化解效率和公信力,也是全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