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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若干措施》


(通讯员 黎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近日,宣恩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作出部署,创新探索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制度设计。

《措施》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通过落实四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新时代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优化职能配置,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所推进乡镇法治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措施》立足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聚焦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着眼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拓展的实际,从锚定法治目标、优化工作任务等方面,提出了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任务措施。主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重点结合基层法治建设需要和《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新增了参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牵头推进乡镇依法行政、组织办理乡镇行政复议答复与行政应诉答辩工作、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面向社会公众征集立法意见等职能,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司法所承担的10项基本职能。

《措施》从建强工作队伍方面,明确了新任司法所长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任司法所长应在2027年底之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强化组织保障方面明确了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支持司法所在推进乡镇法治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并提供必要保障。要求相关部门在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建设中积极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措施》的出台,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提供了人才、经费、政策保障,从而更进一步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提供硬核支撑。